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施行法令》和《全国人口普查法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则,为进一步加强人口普查数据材料安全保密作业,标准对人口普查数据材料的处理,现将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严厉依照《统计法》和相关法规法令规则,实在加强对人口普查作业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训练。训练的主要内容为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规则、保密规模等基本内容。
(二)各级普查安排要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进行上岗前训练,承受保密教育,标准“两员”日常操作。加强对触及个人隐私信息的保密处理,清晰奉告失密结果及相应职责,并签定保密承诺书。
(一)各级普查安排和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要严守保密流程,关于各级公安、卫健、教育、民政、人社、出入境处理等相关部分向同级普查安排供给的户口整理材料信息、住院临产、出世医学证明、在校学生、逝世、社保、境外人员等方面的行政挂号个别材料,要加强保密处理,重要数据禁止外网传送,保证数据安全不泄密。
(二)人普作业触及的户口整理、户籍清查表等一切纸介质材料,在分发、上交和送交过程中,要按规则处理交代手续,由交代两边签字承认,清晰两边安全保密的职责,保证做好材料的安全保密作业。
(三)入户查询期间取用的各种纸介质材料及数据,运用完毕后应会集收交,一致保管。人普挂号作业完成后,县(市、区)人普办要安排好各种纸介质材料的收交处理作业,村(社区)必须按发放挂号逐一收交材料,逐级上交到县市区人普办,经人普办主任签字后,经过保密途径一致毁掉,任何个人不得私行毁掉。
(一)“两员”运用数字收集设备,应设置暗码,并对暗码做好保密作业;在非收集核对期间应不检查已收集数据,对个人私密信息做好保密作业;收集设备丢失要第一时间向当地人普办陈述,并及时撤销该号码事务分配。
(二)含有涉密信息的各类存储介质,如u盘、光盘等,列入保密处理领域,由专人保管,并做好记载。实施备份生成、存储、借用、毁掉全过程的处理。
(三)寄存保密材料的计算机不得直接或直接与互联网相连,专人担任,实施“一人一机”处理。未按规则处理和运用涉密计算机形成泄密事情的,要依法依规追查相关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