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法》第三十一条规则:举行会议或许其他活动触及国家秘密的,主办单位应当采纳保密办法,并对参与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详细保密要求。会议保密要把好六个环节:
涉密会议应尽量挑选相对独立、安全可控的场所举行,提早进行保密技能检测,及时封闭会场内部装置的智能摄像头号一般监控设备,最好断开电源。
举行涉密会议时应按照国家保密规范装备保密技能防护设备,对运用的信息设备特别是进口设备和产品应进行保密技能查看检测,特别注意话筒、音响、键盘、鼠标等信息设备不得装备无线或蓝牙模块。
举行会议触及国家秘密的,主办单位应当对参与人员提出详细保密要求,对与会一切人员有必要做到保密教育、提示和监管全掩盖,清晰保密职责,下降泄密危险。
涉密会议主办单位应根据会议涉密程度和工作需要,确认参与人员规模,审阅参与人员资历,挂号参与人员名字、单位、职务等状况,并保存相关材料。
涉密会议特别注明要“会后回收”的或由会议代表带回单位交保密室保管的文件材料,参与人员应在会议结束时自动交回会议处理人员或退回单位保密室并处理退回签收手续,不得私自留存涉密文件材料,不得私行记载、录音、摄像、摄影和摘录,不得私行复印涉密文件、材料等。
严厉做好涉密会议的新闻宣传报道保密检查,承受采访应当通过同意,会议、活动信息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阅,不得公开宣传报道,以防新闻泄密事情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