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组(室、办)接此告诉后,应及时安排本组(室、办)所属工作人员传阅知晓。
第一条为慎重、保险地做好涉密载体办理工作,谨防产生失泄密事端,根据《三亚市吉阳区委保密工作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涉密载体,包含密级为绝密、秘要、隐秘的文件、材料、书本、图册、光盘和以其他方式贮存的信息。
第三条本局涉密载体办理工作,由局长负总责,局分管领导负专责,保密员担任承办,公函处理工作人员协办。
第四条整体工作人员经过任何途径获取的发给本局机关、直属单位、河长办的任何涉密载体,都应及时交给保密员或保密员指定的公函处理工作人员。
第五条保密员或公函处理工作人员承受涉密载体后,应按一件一表填写《三亚市吉阳区水务局涉密载体办理登记表》(见附件1),并将新承受的涉密载体有关信息填入《三亚市吉阳区水务局涉密载体清单》(见附件2)。
第六条借阅涉密载体,应在对应的《三亚市吉阳区水务局涉密载体办理登记表》上,由借阅人签名、署日期。偿还所借阅的涉密载体,应在对应的《三亚市吉阳区水务局涉密载体办理登记表》上,由承受人签名、署日期。
第七条呈报、传阅涉密文件,有必要运用赤色、封面标示“涉密文件”字样的文件夹,一文一夹。在涉密文件呈报、传阅过程中,如批(传)阅人不能即阅即还,有必要依照第六条规则实行借阅签字手续。
第九条涉密载体在运用完毕后,由保密员安排协调将其退还给发送(放)该涉密载体的单位,并请承受人在《三亚市吉阳区水务局涉密载体办理登记表》上签名、署日期、留手机号码。
第十条禁止复印(复制、摄影、扫描、摘抄)涉密载体。禁止引证涉密载体灵敏内容。
第十一条本局制造涉密载体,有必要经局长赞同,并在契合涉密载体制造要求的场所内,运用契合涉密载体制造要求的设备制造。
第十二条严厉保密职责追查,不遮丑,不护短,对违背保密工作规则、形成结果的,根据有关规则提出处理主张并上报。